本站由张家界市慈利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返回主站
首页 商务动态 招商引资 市场建设 万村千乡 统计数据 通知公告 商务执法 商务调研 区县概况 招商项目 供求信息 企业改革 下载专区 咨询投诉
关键字  栏目 
当前位置:首页>通知公告>正文

关于迅速规范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的通知
2008-5-25 12:12:38    张家界市慈利县商务局用户
紫霞商业广场、芙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:
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实施的一项惠农工程。它是一项民心工程、德政工程,同时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次机遇。这项工程在我县实施一年多来,你们都能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,认真进行农家店的布建,对改善农村购物环境起了重要作用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但在我们的检查调研过程中,也发现你们在一些农家店的建设上,存在只要数量不求质量的现象,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。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、全省、全市的检查,充分发挥已建农家店的作用,确保后续新建农家店建设的有序进行,现就进一步规范农家店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,对照国家标准和要求,对已建农家店进行一次严格的拉网式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重点是检查农家店的配送是否达到要求,配送比例是否达标,商品品种是否达标,店堂内外形象、营业面积是否达到要求,是否真正实现了统一管理,是否明码标价,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,是否建立了进货台账。
二、加大对农家店的规范力度,凡是加盟店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签定合同或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力和责任。
三、新建农家店必须与龙头企业建立加盟关系,完善有关基础工作,基本符合有关要求(商品配送达到一定比例、店堂内外形象符合规定)以后,再由实施企业申请,经我局同意后,挂牌(国家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×× 连锁店)予以确认,任何企业不得擅自作主先行挂牌,否则,商务部门不予认定。
四、在保证农家店建设质量的前提下,各企业务必加快推进速度,确保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农家店建设数量的任务。

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

主题词:“万村千乡” 工程建设 规范 通知
报:市商务局
发:紫霞商业广场 芙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
慈利县商务局法律法规股 共印5份

[发表评论]   [查看评论(0)]  [字体大小:| |  打印本文]
相关文档:

版权所有:湖南省商务厅   地址: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邮编:410001
网站管理: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  电话:86-731-2287058 邮箱:lawchi@163.net
技术支持:湖南软神科技有限公司   电话:86-731-4112018 传真:86-731-4110389
湘 ICP 备 06001916 号